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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5 责任编辑:许焰 浏览次数: 来源:研究生学院

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和《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重点支持《湖南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明确的高端装备、新材料、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节能环保、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新兴服务业和未来产业等九大产业领域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

2.新申报的工程研究中心应研究方向清晰、研究目标明确,能解决所在领域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具有较好的辐射带动作用,与已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等主攻研究方向不重复。鼓励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等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申请组建工程研究中心,鼓励跨地区、跨行业的组建形式。同一法人单位当年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3.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研发、团队、试验等基础条件,长期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近三年在所申报领域转化的技术成果原则上不少于3项,对外开展的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少于5项;拥有所申报领域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包括主持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规范制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动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证书等);具备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技术团队,实施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人;实施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员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应不少于20人;具备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科研场地相对独立且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

4.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5.所申报项目已纳入长沙市2023年创新平台储备库。

6.符合《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省发改委工作安排

(1)申报单位要按照《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编制《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真实性承诺函。装订顺序为真实性承诺函、组建方案、附件及证明材料。

(2)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严格审查申报材料,填报工程研究中心汇总表,并于11月18日前将推荐申报文件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发展改革综合服务窗口(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省政务服务大厅二楼C12号窗口),同时请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

2.我校相关工作安排

(1)请各申报单位于10月26日前提交申报材料至研究生学院。纸质版需所在学院院长和中心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学院办公邮箱(邮件名及文件夹名为:2023-负责人姓名-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名称;不接受点对点文件传送),逾期不予受理。

(2)10月27日前,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邀请校内外专家评审。

(3)10月29日前,各中心负责人将定稿(纸质版按要求装订好,一式三份)送到研究生学院,以便办理相关手续,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等。同时定稿电子版发到研究生学院办公邮箱。

(4)10月30日前,报送长沙市开福区发展和改革局。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和《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联系人:陈晓阳

办公地点:综合楼3030办公室

办公邮箱:ccsuyjsxy@163.com

联系电话:0731-84261566

附件:1.《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2.《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3.《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方案》编写提纲

4. 2023年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汇总表

5.真实性承诺函

研究生学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