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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全市防空警报鸣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31 责任编辑:李权 浏览次数: 来源:保卫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相关要求,定于2023年11月1日上午9:30至9:49分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届时全区防空报警和部分电视频道将同时鸣放和播放防空袭“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每种警报信号鸣放时间为3分钟,信号之间的间隔时间为5分钟,警报试鸣期间维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敬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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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0日